土建学院关于长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
全院师生:
为了弘扬求真务实、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,加强科研诚信建设、严明学术纪律、规范学术行为,引导教师遵守学术规范、坚守学术诚信、完善学术人格、维护学术尊严,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,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,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,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。根据学校“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”要求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。每位师生要严格落实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,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,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,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,以及如何承担好这些责任。
2.希望广大科研人员认真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,坚守底线、严格自律,加强对项目(课题)成员、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,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。
3.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规范、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,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、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、学术诚信要求做必要的核查。
4.学习内容:有关文件和违背科研诚信的相关案例。(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):
(1)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
(2)《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》
(3)《关于印发〈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〉的通知》
(4)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)
(5)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)
(6)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》(社科办字〔2019〕10号)
(7)《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》
(8)《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》(鲁科字〔2020〕105号)
(9)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鲁教科字〔2019〕5号)
(10)《山东科技大学学术规范(试行)》(山科大综字〔2016〕46号)
(11)《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山科大研字〔2014〕19号)
(12)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(第一批次)
(13)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(第二批次)
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
2021年3月
附件:学习参考资料电子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