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证号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识,是高校进行学籍数据管理的重要关键字段,也是排查冒名顶替者的重要线索。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凭证报到入学,经过查验比对,只有学生持有的合法身份证信息与学生电子档案等的信息相一致,方能办理报到入学手续。经学校登记注册后,学生的学籍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。对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,可区别以下几种情况处理:
(1)身份证号升位,即由15位升至18位,经过程序检验合法,可以予以更正。
(2)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,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,未及时更正,将错就错参加高考,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,由学生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,本人提出申请,按照程序办理。
(3)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过程中,因工作疏忽导致身份证重号或出现其他错误,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,本人提出申请,按照程序办理。
(4)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;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,一经查实,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学生提出变更身份证号、出生日期信息,需填写《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电子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。
(一)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(见附件2);
(二)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(户籍错误,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,加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公章);
(三)身份证(正反面扫描至一页,扫描要求见附件3);
(四)户籍卡,身份证号码变动较大的,需提供完整家庭户口本;
(五)高考准考证;
(六)考生电子档案;
(七)中学档案,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。
身份证号升位的可以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行文报告,统一更改,无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供其他材料。
对于学生提出的申请,学校将严格把关,对照有关档案材料,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、材料是否翔实,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,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,并经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后进行公示。